7月10日,在G15沈海高速浙江温州乐清段发生了一起因醉酒引起的交通事故,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受伤。但让高速交警震惊的是,该车驾驶员称自己已经连着喝了4天的酒。
7月10日零时40分许,高速交警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,称G15沈海高速台州方向刘宅高架桥上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。接警后,该大队交警立即赶到现场,发现此处硬路肩内停着一辆客车,车头因与前方半挂车追尾后又碰撞边护栏导致严重受损。交警立即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,封闭慢车道让后方车辆从快车道驶离。
当对该客车驾驶员张某询问情况时,交警隐约闻到张某身上的酒味,随即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。经现场检测,结果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4.5mg/100ml。之后,交警又将张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,检测结果显示,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mg/100ml,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。
面对交警的调查,张某称,自己从7月6日开始到事发前,每天都有喝酒。而事发前,他刚跟朋友喝了酒,因为感觉自己精神状态不错,就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上了高速,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他因酒劲发作感觉疲劳,不慎撞上了前方正在行驶的半挂车,之后又撞向了护栏。
在此,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,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坚决不酒驾。同时,雨天行车时,驾驶员一定要控制好车速,尽量保持低速匀速驾驶,保持好与前车的安全车距,尽量减少变道。
杭州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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