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5日17时26分,民警在大安收费站口执勤时看到,一辆白色无牌吉利轿车从收费站驶出,看到民警后走走停停,短短的几十米距离停了好几次。民警指挥该车驾驶员停车,查处不挂车牌的违法行为,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。驾车男子称驾驶证和身份证未携带,车是借用的。
民警要求将后备箱打开检查,男子很不情愿,并且表情神态都有些迷糊,民警感觉很可能该人有吸毒驾驶行为,便坚决要求打开后备箱。民警从后备箱中找出两副车牌,证实其中一副是该车的,另一副是其他车辆的;在备用轮胎下找出一个黑色的盒子,内装一包浅黄色疑似毒品的粉末;在副驾驶位置储物格里发现吸毒用的针头及带有血迹的注射器、吸管、锡纸条等吸毒工具若干;车内还有一把匕首。
男子说不知道车内有这些物品,还拿出3000元钱试图贿赂民警,被坚决拒绝。民警将男子唐某控制,调查出他是大安人,在吸食毒品后驾车,经检测唐某尿液显示阳性,确系吸毒。警方对其处以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,并对吸食毒品所用工具依法予以收缴,将车辆交给唐某朋友开走。
记者 刘长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