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复明确,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0年,从2015年8月28日起,至2035年8月27日止,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。
收费标准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、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。收费工作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,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,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(本报记者 周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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