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凌晨,一辆牌照为粤字头的车因错过了立交分岔路口,将车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。此时,后方车辆驶来,刹车不及撞击该车尾部。粤字头车燃烧,所幸事故中仅一人受轻伤。
而就在就在粤字头车停驶位置旁边,就有一块“禁止停车”的提示标语。高速执法队员事后调查了解到,该车驾驶员由于不熟悉路况,在看导航的时候未将车停到应急停车道,并且未意识到高速路上随意停车带来的危险,还打算下来人看路牌,如果当时人走下车后果不堪设想。
高速执法队员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的同时,对其进行200员罚款并记6分的处罚。至今,伤员正在医院救治,情况已无大碍,燃烧车辆已严重损毁。
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一大队提醒:
在高速公路行车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,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避让。
发现车辆起火,及时用灭火器灭火,若火势无法控制,立即拨打119,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,防止燃爆。